根据《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依据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对平台内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实施警示、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措施的,应当及时公示。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其平台上开展自营业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区分标记自营业务和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的业务,不得误导消费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其标记为自营的业务依法承担商品销售者或者服务提供者的民事责任。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等手段,对平台内经营者在平台内的交易、交易价格以及与其他经营者的交易等进行不合理限制或者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者向平台内经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
电子商务当事人订立和履行合同,适用《电子商务法》和《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律的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用户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成立。
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消费者可以选择拨打经营者所在地或者经营行为发生地12315电话进行投诉。其中,消费者因网络交易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拨打经营者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12315电话投诉,也可以拨打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12315电话投诉。
首先要是拥有合法的经营执照的农村人,并且可以开据正规发票。拥有两台以上的运输车,可以接受运输家电的工作,并且有一定的家电安维经验。在县城主要街道拥有储物仓库,便于存放货物。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1、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合同成立;2、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记录、保存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