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理由如下:以特许人重大违约为由解除合同;以信息披露不足、欺诈、虚假宣传为由解除合同,如特许人在签订合同时未披露或者虚假其经营资源状况、直营店状况等重要信息,加盟商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解除合同,并要求特许人退款;加盟商直接违约解除合同。
可以的。(1)以特许人重大违约为由解除合同。比如特许人无注册商标,或者合同中授权使用的商标、标识等其他经营资源存在法律上的纠纷,或者特许人违反商圈保护义务,又比如特许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提供选址、技术服务、营销推广等主要合同义务,加盟商可以据此直接解除合同。(2)以信息披露不足、欺诈、虚假宣传为由解除合同。《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特许人必须提前向加盟商披露包括企业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经营模式和基本情况、财务审计状况、诉讼情况等十二项重要信息。如特许人在签订合同时未披露或者虚假其经营资源状况、直营店状况等重要信息,则足以影响加盟商是否签订该特许经营合同,加盟商可以依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解除合同,并要求特许人退款。(3)加盟商直接违约解除合同。这是指加盟商在找不到合法解除理由,但双方已缺乏互信,缺乏合同履行基础的情况下,不得已选择以违约的方式解除合同。至于这种方式解除合同的后果,法院会综合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以及双方的过错及过错程序来判定的。
可以的。(1)以特许人重大违约为由解除合同。比如特许人无注册商标,或者合同中授权使用的商标、标识等其他经营资源存在法律上的纠纷,或者特许人违反商圈保护义务,又比如特许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提供选址、技术服务、营销推广等主要合同义务,加盟商可以据此直接解除合同。(2)以信息披露不足、欺诈、虚假宣传为由解除合同。《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特许人必须提前向加盟商披露包括企业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经营模式和基本情况、财务审计状况、诉讼情况等十二项重要信息。如特许人在签订合同时未披露或者虚假其经营资源状况、直营店状况等重要信息,则足以影响加盟商是否签订该特许经营合同,加盟商可以依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解除合同,并要求特许人退款。(3)加盟商直接违约解除合同。这是指加盟商在找不到合法解除理由,但双方已缺乏互信,缺乏合同履行基础的情况下,不得已选择以违约的方式解除合同。至于这种方式解除合同的后果,法院会综合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以及双方的过错及过错程序来判定的。
解除加盟合同可以主张赔偿损失。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加盟合同解除的后果当然包括赔偿损失。
1、解除加盟合同可以主张赔偿损失。2、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的合同有效。 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如下:(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加盟商“冷静期”内的任意解约权,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信息披露违法解约权;特许人违约;合意解约。加盟商只是交了加盟意向金,尚未签订加盟合同。即双方合同尚未订立,加盟商可以主张退款,等等。
有约定解除或者是法定的解除条件的话可以解除。约定解除:当约定的解除合同的事由出现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定解除,当出现可以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解除加盟合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情况:(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与主要债务履行相关又可分为两种情况:(三)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四)不定期合同。(五)因情势变更致使继续履行合同有失公平的(六)双方协商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