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在人行道停(施划泊位除外),临时停车不得妨碍通行。违规停放,依情况罚款、拖移车辆,临时停车不驶离也会罚款,各地罚款及执法力度有别。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规定,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停,临时停车不得妨碍通行。处罚分情况,驾驶人在场警告可驶离,不在或拒离罚款拖移。此行为一般不扣分,各地执行有差异,以当地为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怎么处罚扣分吗?具体详细内容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

交通法56条违章停车扣分吗?交通法第56条规定,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在人行道停(规定泊位除外),临时停车不得妨碍通行。一般违章停车不扣分,只罚款,金额各地不同。严重影响交通或在关键位置停车,可能罚款且扣分。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应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停,临时停车不得妨碍通行。违规处理分两种,驾驶人在场警告后驶离通常不罚;不在场或拒驶离,处20-200元罚款,拖车不收费,各地处罚标准或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