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复核申请。事故认定书上通常都会写明对于认定书不服的处理途径和办法。不服认定书的内容或结论,都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但必须在收到认定书三日内提出复核。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在交警处理阶段,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应当在三天内提起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是在交通事故中非常常见的一种情形。因为交警对证据材料的搜集不完整,或者是没有相关的扎实的证据,比如说视频监控行车记录仪等证据来完整的证明事故事实。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有关规定,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3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不一定会改判。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不具有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予重新检验、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第七十六条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几天送达当事人
免费查看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什么
免费查看交通事故诉讼能不能否定交通事故认定书
免费查看当事人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能否起诉
免费查看当事人没有交通事故认定书能起诉吗
免费查看交通事故认定书不签字吗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