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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货地点是否为合同履行地

2022.01.10 合同纠纷 1408人浏览举报
解析
可以是。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相关延伸】
问:一方当事人变更对履行地有影响吗?
答:一般没有影响。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
报告编号:NO.202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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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宇

北京尚公(长春)律师事务所

王宇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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