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权人对次债务人行使代位权需满足法定条件,包括债权人对债务人、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均合法到期,债务人怠于诉讼或仲裁讨债且影响债权实现,且债权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符合条件可诉讼维权。

债务人负有展行其合同债务的义务,包括单独债务人、连带债务人、不可分债务人、保证债务人。但债务人展行时是否要求具有行为能力,依履行行为性质决定。那么对次债务人到期债权是否代位权?下面,华律网小编整理了有关法律知识,供大家学习参考。

债权人张某对债务人王某享有金额确定的已到期债权,而王某对次债务人李某的债权因为某原因金额尚未确定。这时张某对李某提起代位权诉讼。

债权人张某对债务人王某享有金额确定的已到期债权,而王某对次债务人李某的债权因为某原因金额尚未确定。这时张某对李某提起代位权诉讼。

生活中我们总会遇到次债务人债权到期,而债务人的债权却没有实现,那么在这个时候债务人是否存在代位权呢?下面华律网小编将为您解答这个问题。对次债务人到期债权,债务人是否拥有代位权[案情]债权人张某对债务人王某享有金额确定的已到期债权,而王某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