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对拆迁协议不服可以起诉。我国法律的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不服强制拆迁可以起诉,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不可以起诉,仲裁与诉讼不同,是一裁终局制。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仲裁裁决被撤销后,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然后依据新的仲裁协议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当事人达不成仲裁协议的,那么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对拆迁安置协议书不服的可以起诉。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对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不可以直接起诉,应当先申请复核。当事人应当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作出复核结论后三日内将复核结论送达各方当事人。如果当事人对复核结论还是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重新划分责任。
对仲裁不服是否可以起诉需要分情况,如果是普通的仲裁案件不服的则不能提起诉讼,但是如果是劳动仲裁案件不服的,当事人则可以提起诉讼。对于普通的仲裁案件,当事人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撤销裁决之后可以再向法院起诉,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而劳动争议的仲裁案件中,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以起诉。对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拆迁协议书不可以赠与。因为拆迁协议书是拆迁办与被拆迁人就房屋拆迁补偿之间的协议,其只是一个协议,不具有财产性质,所以是不可以赠与给第三方的。
有拆迁协议书可以保全,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