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为交通事故或者工伤等意外事故导致的残疾或者死亡都有其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如果伤残等级确定后,受害人因为意外或者其它变故身亡了,那么这种定残后死亡的,残疾赔偿金如何计算?华律网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这种比较复杂的法律问题。

残疾定残定级标准因类型而异。视力依较好眼矫正视力划分,听力按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定级,言语依语音清晰度和表达能力分级,肢体综合运动功能障碍定级别,智力依IQ及社会适应行为分级,精神依精神障碍情况定级,各残疾类别标准细致明确以准确评定残疾程度。

根据伤残等级,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关于意外死亡伤残赔偿金在定残后如何去赔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交通事故定残后死亡的残疾赔偿金计算年限分情况定。一般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标准,自定残日起算二十年,六十以上增一岁减一年,七十五以上算五年。定残后死亡按实际生存时间算,法院依证据和法律确定年限。

定残后的护理费计算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人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人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