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权法解释:第一百七十一条【担保物权适用范围及反担保】第一百七十一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

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获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担保物权适用范围是什么?请跟随华律网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担保物权是他物权吗?担保物权是他物权,是债权人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特定财产上享有的物权以确保债权实现。它有从属性、不可分性、物上代位性,担保物权人能就担保物价值优先受偿,符合他物权特征。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物保是担保物权吗?物保是担保物权,以特定财产担保债权。其特点是以特定物为客体,具从属性、优先受偿性。常见形式有抵押、质押和留置,分别说明了三者的含义 。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在担保关系中,债权人是可以保障个人的合法权益,提出担保物权的这个担保物权,在产生的时候需要三方当事人共同参加,也就是担保人,债权人和债务人。那么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和反担保是什么呢,华律网小编已经整理了如下的内容供大家做法律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