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担保人,还是债务人,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法院不会直接强制执行。这里说的没有能力是指完全没有能力还款。如果有部分还款能力,要部分还款,否则,即是对判决的拒不执行,法院可以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
担保人不还钱可以起诉,要求担保人根据情况还款:1、如担保人暂时无力偿还的情况,可与债权人在执行中达成和解,延期或分期偿还。2、借款人和担保人都无力偿还贷款的,债权人起诉后,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依法判决债务人归还贷款、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3、如果是担保人永久无力偿还,则债务人只能独自清偿。
不论是担保人,还是债务人,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法院不会直接强制执行。这里说的没有能力是指完全没有能力还款。如果有部分还款能力,要部分还款,否则,即是对判决的拒不执行,法院可以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执行措施。
担保人替债务人还款后可以进行追偿,法律规定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其他连带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该债务人主张。
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通常承担的责任有以下两种情形: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2、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是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两种保证方式的保证人在偿还借款后,都可以向债务人予以追偿。
债权人不需要还款,应当是债务人还款,债务人不在约定的期限内还款的,担保人就需要根据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一般是代替债务人还款。但是担保人还款之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此时担保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担保人还款合同内容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的基本信息;双方就债权债务问题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条款;还款金额;协议的时间和期限;履行条款期限;违反条款的处理方式;双方签字并注明日期;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担保的方式、范围和时间等。
单位不给申请工伤的,员工可以自己报。一般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就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鉴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单位不给申请工伤的,员工可以自己报。一般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就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在30天内没有申请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鉴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