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担保人在民事活动中提供假资料作担保的,一般不构成犯罪,仅构成民事法律意义上的欺诈。如果担保人资料造假,造成银行损失或是贷款无法追回,需要承担法定的责任。作为一般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享有先诉抗辩权。作为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的,则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连带还款责任。
担保人取消担保也就是解除担保。要想解除担保,主要是两个原因:第一、过了担保期限,如果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法律上规定是债权到期之后的六个月内。第二,就是转移债务,如果债务人把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应该经过担保人同意等等。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长时间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担保合同已经生效后, 担保人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取消担保的,但有下情形之一担保物权消灭:1、经过债权人同意。2、担保期限届满,债权人在担保期间内未主张担保权利。3、担保的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债权人在此之前未主张债权。
担保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取消担保的,除非债权人同意。担保是签订担保合同以后这个就要承担这个担保责任。有两种情形是可以取消担保:第一、过了这个担保期限,第二、债务转移。
担保人需要提供的资料有:1、担保人的身份证以及复印件;2、担保人的户口本以及复印件;3、担保人的结婚证以及复印件;4、担保人的工资卡复印件;5、担保人的工作证明材料;6、担保人的收入证明材料;7、抵押物他项权证书;8、银行规定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担保人提供担保不需要债务人同意。因为担保合同的成立并不以债务人知情并同意为要件,即使债务人不同意,保证人依然可以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当债务人不还债时,债权人有权依照保证合同要求保证人还债。
担保人可以追偿其他的担保人,但是是在特定的情况下。如果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担保人,担保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来担责;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承担的份额超出其份额的,可以向其他担保人追偿。
1、担保人不想担保的,可以和债权人协商解除担保合同,债权人不同意的,担保人应当承担担保责任。2、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