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可以追偿另一担保人。同一债务有两个或者以上担保人的,如果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务人向其中一个担保人追讨债务后,承担债务的担保人可以向其他保证人或者债务人追偿。
担保人可以追偿另一担保人。同一债务有两个或者以上担保人的,如果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务人向其中一个担保人追讨债务后,承担债务的担保人可以向其他保证人或者债务人追偿。
1、担保人之间可以相互追偿,所以担保人可以追偿另一担保人。 2、共同保证中,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担保人可以追偿另一担保人。一、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二、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三、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抵销权或者撤销权的,保证人可以在相应范围内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两个担保人共同对债务承担担保责任,且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则一个担保人在清偿了债务之后,可以向其他担保人追偿;犯罪如果约定了保证份额的,则清偿债务的保证人就只能向债务人追偿。
担保人可以追偿其他的担保人,但是是在特定的情况下。如果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担保人,担保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来担责;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承担的份额超出其份额的,可以向其他担保人追偿。
1、担保人的追偿权可以转让,担保人的追偿权是指在其为债务人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向债务人进行追偿的权利,一般除了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都可以进行转让,但是应当通知债务人。2、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1、担保人一般不可以代签,代替担保人签字一般是无效担保,保证人承担三分之一的责任。2、如果是代签就肯定是无效的,除非到公证处进行有效公证,进行正常的法律授权程序才可以。担保人的责任主要有:1、民事责任: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2、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反担保人担责后可以追偿。我国法律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应当是强制性条款而不是任意性条款。所以不管是担保人还是反担保人,行使权利的前提都是要先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