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是五年;除非原债务人偿还债务或者担保人偿还债务,否则会一直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一般会被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也不排除法院会进一步采取强制措施执行现有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并可以采取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方式对本院及辖区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担保合同已经生效后, 担保人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取消担保的,但有下情形之一担保物权消灭:1、经过债权人同意。2、担保期限届满,债权人在担保期间内未主张担保权利。3、担保的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债权人在此之前未主张债权。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长时间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担保人取消担保也就是解除担保。要想解除担保,主要是两个原因:第一、过了担保期限,如果没有约定担保期限的,法律上规定是债权到期之后的六个月内。第二,就是转移债务,如果债务人把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的,应该经过担保人同意等等。
担保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取消担保的,除非债权人同意。担保是签订担保合同以后这个就要承担这个担保责任。有两种情形是可以取消担保:第一、过了这个担保期限,第二、债务转移。
担保人可以追偿其他的担保人,但是是在特定的情况下。如果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担保人,担保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来担责;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担保人承担的份额超出其份额的,可以向其他担保人追偿。
主合同解除后,除担保合同另有约定外,担保人并不当然免责。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承担担保责任。担保合同可约定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贷款人不还钱,担保人想要解除担保的,可以与债权方协商解除担保合同,如果协商不成,担保人就应当根据合同内容承担相应的担保合同。但是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借款人追偿。
担保人能提前解除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担保人解除担保责任的情形包括:主债权合同无效、债权人免除担保人责任、主债权消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