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到期债权能保全,但是只能对到期的债权进行保全。一、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债务人到期应得的收益,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限制其支取,通知有关单位协助执行。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他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他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该他人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者价款。二、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被告住所地、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6、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
担保人到期债权能保全,但是只能对到期的债权进行保全。我国法律规定,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他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他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该他人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者价款。
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状况,不申请保全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5日内不申请执行的,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可以,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
担保人破产,债权人能申报债权。保证人承担的保证责任分为两种,一种是连带责任,另一种是补充责任。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人申报债权的理由与其他性质连带债务人申报债权的理由是一致的。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担保人,在主债务人还没有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时,也可以申报债权,主要理由是,主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的理由是其不能完全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亦不足以成就,债权人可以选择直接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保证人承担债务,因此,允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保证人就将来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担保人能要求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时,如果协商不成,担保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查封债务人的财产,清偿债务。
债权能否单独起诉担保人视情况而定。1.如果是一般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即不能单独起诉担保人。
担保人的追偿权是不能直接执行的。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对债务人有追偿权,这个追偿权是不能直接执行的,想要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应当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没有生效的判决书,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强制执行申请的。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