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期限一般是指保证期间,债权人和保证人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六个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六个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六个月。担保的期限一般由当事人协商约定,但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所以担保的期限一般是不超过债务履行期六个月。
一般担保的责任期限由债权人与保证人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时长:1、当事人对担保期限有约定的,从其约定;2、当事人对担保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担保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后6个月;3、担保人的担保期限不得中止、中断或延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抵押担保合同中,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一般保证因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中断。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