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范围是: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市政公共用地;农林牧渔生产用地;废弃土地;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是税法规定的纳税区域内的土地。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不论是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还是集体所有的土地,都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尚未设立镇建制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
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
首先城镇土地使用税是指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公式: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标准:1、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面积为准。2、尚未组织测量土地面积,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以申报的土地面积为准,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4、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和规定税额计算征收。综上所述,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算公式为,全年应纳税额=实际占用应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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