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户口簿不一定要户主。户口簿丢失、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出具书面委托申请;户内成年人持合法有效证件,及户主委托书到公安派出所申报遗失和补发。
一般来说承租人是租赁户主的。如果户口在里面,也在里面实际居住,拆迁补偿都有份。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权某种意义上讲具有继受性,并不因承租人的死亡而丧失,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或者配偶、直系亲属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由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不能按第一条协商戋的,出租人可按下列在共同居住的中确定变更承租人:原承租人的配偶;原承租人子女(按他处住情况、本处居住时间长短等);原承租人的父母。
不可以 “承租人不可以立遗嘱变更承租人。遗嘱是对自然人生前的财产进行处分,租赁物并不属于承租人的财产。
承租人可以装修承租的房子,但是应征得出租人同意。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如果出租人要卖掉房子,应当首先通知承租人。如果想购买房子的人给出的条件和承租人的条件相同,那么出租人应当把房子卖给承租人,这就叫作"优先购买权".当然,如果承租人出的价格比别人低,出租人就可以把房子卖给别人了。
公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公房承租人死后,公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实际上即公房承租权的继承。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承租人可以获得拆迁补偿安置费。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承租人可直称为“租赁人”,比如有一物业主对其所有的某一些特定范围,如摊位、店面、商业场所或居住所进行对外出租,那和该物业所有者进行协议签约,租赁该场所或居所的另一方就是“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