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超载客车超载扣分标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6分。
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它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驾驶营运客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一次记满12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机动车超限超载的处罚是超限百分率大于等于5小于等于20的,属较轻超限,执法人员将进行登记,并要求当事人自行卸货分载,按标准缴纳公路补偿费,不处罚,不扣分,警告教育;超限百分率大于等于20的,将强制卸货,按规定缴公路补偿费,并处按超限严重程度处罚。相关法律规定,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扣6分。
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下的,处300元罚款,记6分;超过额定成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15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超限超载的处罚为超限10%以下,以批评教育为主,一般不处罚;超限10%以上20%以下,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限20%以上30%以下,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超限30%以上40%以下,处1000元以上1500元以下罚款。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人数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对机动车驾驶人按下列规定处罚:(一)超过核定人数未达百分之二十的,处以二百元罚款;(二)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百分之五十的,处以一千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