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对于撤销权之诉的相关规定,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详细内容,欢迎阅读参考!

撤销之诉与合同之诉有多方面区别,诉讼目的上,前者求撤销生效法律行为,后者围绕合同纠纷;适用情形前者基于法定事由,后者更广;法律后果不同;举证责任也有差异,前者主张方需证可撤销事由。

债权人撤销之诉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民法典》规定了债权人撤销之诉。若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恶意延长债权履行期限,或不合理交易且相对人知情,影响债权实现,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其行为。撤销权有行使范围和时间限制,成立后债务人行为自始无效。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法律为了防止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而明确赋予第三人的一项权利,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行使必须满足适格的当事人的条件,行使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权利很大,法院做出的判决裁定都可以撤销,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第三人行使撤销权之诉的要件。

第三人撤销之诉有时效吗法律规定?第三人撤销之诉有时效,一般自知道或应知权益受损之日起六个月内起诉,这保障法律关系稳定和司法秩序。特殊情况时效会中断、中止,第三人行使权利要遵守时效规定。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