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权人的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债权人的撤销权起源于罗马法,因它是由罗马法务官保-罗所创设的概念,后世许多法律都继受了它。我国对债权人...

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无偿或以明显低价处分其财产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可以申请法院撤销的权利。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请跟随华律网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在我国,一般将撤销权的成立条件分为主观条件和客观条件,这种区分有一定的道理。但如果我们仔细考察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的规定会发现,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撤销权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引发的撤销权;一种是因债务人以明显不合

撤销权成立要件是什么?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如果是无偿行为,要具备哪个要件,撤销权才可以成立。有偿行为又是怎么样?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分为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两个方面。根据债务人行为性质的不同,法律在撤销权成立问题上设有不同的制度安排。具体而言,对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1.客观要件即债务人实施了有害于债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须有债务人的行为。这里的行为不仅包括法律行为,如合同行为,也包括其他减少财产或者增加负担的事实行为,如债务免除。依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债务人的行为包括放弃其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和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行为。依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债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