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2、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3、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持械聚众斗殴缓刑条件根据《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等。
“持”基本有两个方面,是一种行为,即握、拿、使用、携戴或携带;也是一种状态,即随着行为人的身体并为行为人能有效支配的一种状态。所谓“械”,最基本意思是器械,在聚众斗殴中,一般常见的为刀、枪、棍、棒等足以致人伤亡的器械。
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判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有犯罪情节轻微、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危险等情节的,可以宣告缓刑。
持械聚众斗殴被判缓刑的不多,持械聚众斗殴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决缓刑应具有以下这些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较轻,而且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等。
持械聚众斗殴从犯应减轻或免除刑罚。根据《刑法》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械”是指各种枪支、治安管制器具、棍棒等足以致人伤亡的工具。“持械”是指参加聚众斗殴的人员直接使用器械斗殴,或者在斗殴中携带并且显示但实际未使用的情形。持械既包括事先准备器械并在斗殴中使用,也包括在实施斗殴过程中临时就地取材获得器械并使用。
犯本罪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聚众斗殴罪持械不能判缓刑。因为聚众斗殴罪持械,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判缓刑的条件是: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所以聚众斗殴罪持械是不能判缓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