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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教师资格的情形有哪些

2022.11.21 综合 8528人浏览举报
解析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1.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此外,第二十条中还说明了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而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法律依据
《教师资格证条例》第十九条
报告编号:NO.2022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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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键键律师 2019.04.08 25456人看过

李键键

河北厚正律师事务所

李键键律师,专职律师擅长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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