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出现假冒伪劣产品消费者可以直接拨打消费者热线举报。同时消费者通过信函、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和
12315网站投诉平台等形式投诉的,应当载明:消费者的姓名以及住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制投诉的日期等。消费者采用电话、上门等形式投诉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记录前款各项信息。
- 法律依据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十二条
- 消费者通过信函、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和12315网站投诉平台等形式投诉的,应当载明:消费者的姓名以及住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制投诉的日期等。消费者采用电话、上门等形式投诉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当记录前款各项信息。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报告编号:NO.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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