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抽逃出资罪的犯罪客体是国家的工商管理制度以及债权人、其他发起人、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不论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登记注册前,都要按照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注册资本,如实缴纳出资,不能虚假出资。关于抽逃注册资金的量刑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公司抽逃注册资金的行为如何界定?华律网小编为您整理相关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抽逃注册资金的立案标准相关法律知识科普】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是刑法中规定的一种选择性罪名,其中可以分解为虚假出资罪与抽逃出资罪,而关于抽逃出资罪的立案标准,其实也是与虚假出资罪规定在一起的。那么,抽逃出资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华律网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欢迎阅读了解。

华律网小编实践中往往表现为以下形式:⑴利用股东地位,特别时控股关系,强行从公司帐上划走资金。⑵公司从股东手中购回股权,但未办理减少股东登记。 ⑶违反公司法规定,未提取法定

抽逃行为发行在公司成立以后。如果抽逃出资行为发生在公司成立前,即公司发起人、股东已实际出资,在经过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评估、验资并出具评估、验资证明文件以后,在公司登记成立以前,将所出资抽逃,并骗得公司成立,那么则属虚报出资。抽逃注册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