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法律的广袤天地中,有无数法律从业者为维护公平正义而不懈努力,程小宇律师便是其中的佼佼者。他凭借专业与温情,在法律界绽放出独特的光芒,为当事人的权益保驾护航。
扎实功底与多元能力铸就专业实力
程小宇律师2009年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现就职于四川易通律师事务所。他自学并一次性通过法考,这一成就充分彰显了他强大的学习能力和深厚的法学功底。多年的学习与实践,让他积累了深厚的法律素养和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同时具备了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值得一提的是,他此前十来年的高中教师执教经历,为他增添了别样的优势,使他练就了较强的共情和沟通能力,能够更好地理解当事人的需求和困境。
丰富经验在多领域展现卓越表现
程小宇律师参与过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案件,在民商事、经济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及非诉等领域都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出色的表现。在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面对高达777万余元的涉案金额,他通过诉讼手段及时为当事人挽回损失;在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中,他没有简单地采用诉讼方式,而是组织调解,成功促成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避免矛盾激化,高效解决问题;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涉案金额达22560434.35元,他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诉讼经验,通过诉讼为客户挽回损失共计22641735.3元,为客户争取到最大利益;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涉案金额20余万元,他灵活运用诉讼和非诉的方式为客户及时挽回损失,还出具二十余份律师函,为客户收集证据,为后续诉讼做好充分准备。
律师函成为维权有力武器
程小宇律师还通过出具律师函为当事人维权。以四川易通律师事务所名义发出的2024易律函字第0718号律师函,针对四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成都市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货款事宜进行催告。律师函详细说明了合同签订情况、供货数量、货款金额、已支付款项以及尚欠货款金额等信息,并明确指出合同合法有效,要求对方在收到函件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付清欠付货款,否则将面临一系列不利后果。
律师函不仅是维权的正当途径,还具有多种作用。它可以帮助当事人促使对方履行合同义务,中断诉讼时效,避免错过起诉期限;当对方违反合同条款时,可通知对方解除合同并追究其责任;还能作为协商达成和解的一种方式,节省诉讼成本和时间。
程小宇律师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优秀律师的责任与担当。在未来,相信他会继续在法律领域发光发热,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让公平正义在每一个案件中得以彰显。
-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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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5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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