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界,吴山律师是备受瞩目的专业人士,他凭借深厚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在多个法律领域发光发热。
专业背景与多重身份
吴山律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该校为他奠定了坚实法律理论基础。他现任
四川瀛楷典扬(
眉山)
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四川瀛楷典扬(
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还担任医疗健康部、企业合规事务部负责人等要职。此外,他拥有众多社会身份,如中国
北海国际
仲裁院仲调员等,这些不仅是对他专业能力的肯定,也为他的工作提供了广阔平台。
医疗健康领域表现突出
吴山律师专业领域广泛,尤其在医疗健康产业领域表现卓越。随着
医疗行业发展,相关法律问题复杂多样。他为多家大型医疗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成功处理数百起疑难医疗纠纷案件。处理案件时,他注重与当事人沟通,了解需求后制定个性化解决方案,不仅从法律层面,还从医疗专业角度分析,使方案更科学合理,获得党委政府和当事人一致认可。
其他领域经验丰富
在企业合规与政府监管方面,吴山律师能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合规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确保企业合法合规运营。在破产重组与清算领域,他凭借专业知识和市场洞察力,为企业提供有效解决方案,助其摆脱困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案例分析:因履行告知义务不全医方被判担责
案情简介
2012年孟某因
交通事故受伤入住某中医院,接受右股骨髁上骨折切开复位植骨内固定术。术后复查出现骨不愈合、钢板断裂情况,孟某再次入院治疗。孟某起诉要求中医院赔偿损失。
法院审理
一审法院委托鉴定,鉴定认为孟某接骨板断裂不排除与医方选择内固定器不当有关,医方术前告知义务表述欠完整与骨不愈合有部分关联。一审认定钢板断裂责任在中医院,应承担孟某第二次住院费用及相关损失。二审中,经鉴定机构鉴定,确定中医院过错参与度为60% - 70%,对责任比例进行了纠正。
笔者分析
一是明确医疗服务合同,指一方提供医疗服务,另一方接受并支付费用的合同,提供方为医方,接受方为患方。二是指出主张医疗服务合同与主张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区别,医疗违约责任以合同关系为前提,主要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医疗损害责任以
侵权行为为依据,主要适用过错推定责任。
吴山律师以扎实法律功底、丰富实践经验和高度责任感,在法律界树立了优秀榜样,为众多当事人和企业带来帮助,推动相关行业健康发展,未来也将继续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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