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领域,医疗健康与企业合规方面有一位备受瞩目的法律精英——吴山律师。他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深厚的法学底蕴为他的法律职业生涯奠定了坚实基础。他身兼
四川瀛楷典扬(
眉山)
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四川瀛楷典扬(
成都)律师事务所主任、医疗健康部负责人、企业合规事务部负责人等多个重要职务,同时还是中国
北海国际
仲裁院仲调员、中国
澳门国际仲裁学会副研究员。此外,他还是瑞士SGS国际注册行业技术专家、眉山市
东坡区人民
法院特邀调解员。多元化的身份使他拥有广阔视野和丰富资源,能将专业技术与
法律知识完美融合,积极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在专业领域,吴山律师擅长医疗健康与投融资、企业合规与政府监管、破产重组与清算。在医疗健康产业领域,他经验丰富,服务过多家大型医疗机构,成功处理数百起疑难医疗纠纷案件,精准把握关键,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权益,获得党委政府和当事人一致认可,为医疗健康产业规范发展和企业合规运营保驾护航。
接下来看一个典型的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例。患者文某因左下肢疼痛到A医院住院治疗,手术后突发不适经抢救无效死亡。A医院告知可能死亡原因,文某家属未申请尸检且尸体已火化安葬。双方达成协议共同委托B
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鉴定认为A医院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与损害后果有一定因果关系,原因力为同等原因。文某家属起诉要求A医院赔偿多项费用。
1. 裁判结果:一审法院认定A医院承担50%责任,判决赔偿文某家属310,151.16元。A医院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 办案过程
- 一审阶段:双方共同委托鉴定,文某家属起诉,一审法院依鉴定意见判决A医院承担责任并赔偿。
- 二审阶段:A医院上诉,主张鉴定机构及鉴定人无资质、结论依据不充分并申请重新鉴定。二审法院审查后认为鉴定机构及人员具备资质、程序合法,A医院无充分证据反驳结论,驳回上诉。
3. 案例点评
- 鉴定资质问题:A医院主张鉴定机构无“0108医疗损害鉴定”资质,但二审法院明确法医临床鉴定中的医疗损害鉴定适用于本案,鉴定机构具备相应资质,并明确了认定标准。
- 鉴定结论的采信:鉴定结论经对诊疗过程等分析作出,不涉及死亡原因鉴定,A医院无充分反驳证据,法院予以采信。
- 责任划分:一审依鉴定意见认定A医院承担50%责任,二审维持。责任划分需综合考虑医疗机构过错程度和患者自身病情等因素。
- 程序合法性:A医院主张一审程序违法,但二审审查认为一审程序合法,鉴定人未出庭不影响鉴定意见采信。
此案例体现了对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严格审查,强调了鉴定意见在医疗纠纷案件中的重要性。同时也提醒医疗机构在诊疗中应严格遵循规范,充分履行告知义务,避免类似纠纷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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