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贤飞律师是
四川融创
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律师,拥有法律硕士和管理学学士双学位,理论功底深厚,办案经验丰富。
1. 丰富的办案经验与多领域专长
文律师经手办理过数百件诉讼案件,还为数十家
公司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在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和风险防控方面,他经验颇丰,能提前洞察公司运营中的法律问题并做好防范,为公司稳定发展助力。在诉讼案件领域,他擅长范围广泛。刑事案件中,他凭借专业知识和辩护经验,为
犯罪嫌疑人争取公正审判结果;民事案件方面,像
民间借贷、
交通事故、
劳动争议、
建设工程、婚姻家事以及
合同纠纷等常见案件,他都能以专业视角分析案情,制定合理诉讼策略。比如在民间借贷纠纷里,他既帮
债权人追讨欠款,也保障
债务人合法权益;交通事故纠纷中,协助受害者争取合理赔偿;劳动争议纠纷中,为劳动者维护权益,也为企业提供合规方案;建设工程纠纷里,凭借专业能力为当事人理清头绪争取利益;婚姻家事纠纷中,以温情态度处理,减少当事人情感伤害并公平分割财产;合同纠纷中,仔细审查合同条款,为当事人挽回损失。
2. 出色的非诉案件处理能力
除诉讼案件外,文律师在非诉案件处理上表现也很出色。他为公司日常经营提供全方位法律支持,从合同起草、审核到公司规章制度制定,都能给出专业法律意见,帮助公司避免潜在法律风险。
3. 具体案件中的专业表现
在“四川某建设公司与刘民间借贷一案”中,文贤飞律师作为被告刘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案件。原告四川某建设公司请求被告返还借款本金及支付逾期利息并承担
诉讼费用。被告刘辩称从未借款,双方无
借贷合意,其借支款项是因公司安排的临时采购等项目日常开支所需,借支需经领导签字确认,支出后会收集票据报销冲抵,这是公司内部事务处理方式。
法院经审理查明,刘与案外人曾是公司员工,公司提交了借支单等证据,刘提交个人业务凭证并申请
证人出庭证明款项用于项目开支。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是刘领取借支单款项是否属借款。借支单明确载明款项用途,应按公司财务制度结算;借支单不符合
借条基本形式;且部分款项已凭票冲抵。最终,法院裁定驳回四川某建设公司的起诉,认定讼争款项不能认定为借款,应通过劳动争议程序解决。这一案件充分展现了文贤飞律师在案件中的专业分析和辩护能力,始终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权益,他不仅是专业的法律人,更是有温度、有温情的法律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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