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名额转让协议满足以下条件就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拆迁合同具有相对性,是不可以转让的,双方当事人订立拆迁合同以后,如果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是无论当事人双方的经济实力、政治地位如何,不允许任何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二是体现房屋拆迁权利义务的对等性。
拆迁安置房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但是拆迁安置协议书不可以进行转让。因为法律对可以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书的主体是有要求的,只有房屋产权人以及有资格拆迁的人才可以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书,所以拆迁安置协议书是不可以转让的。
拆迁安置房能转让,只要取得了产权证。因为我国是不动产权登记制,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拆迁安置房要办理了产权登记,取得产权证之后才可以转让。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相关规定可知,拆迁协议不能转让。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拆迁协议具有相对性,是不可以转让的,双方当事人订立拆迁协议以后,如果不履行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以。安置房是国家对被征收土地、房屋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给予的补偿方式之一,安置房指标是获得安置房的资格。我国有关法规和政策并没有禁止回迁安置房的转让。本属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原房屋的所有人,对该房屋被拆迁而获得的安置房,及安置房指标,属于一种财产性的权利。在双方当事人就安置房或安置房指标转让事宜协商一致、签订合同的情况下,该转让合同系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有效合同,可以转让。
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安置房主要有两种,一种为城市房屋拆迁所安置的房屋,一种为农村征地拆迁所安置的房屋,一般都是可以转让的,拆迁时,依然会获得补偿。
人大代表的具体名额由法律规定,各级人大代表每届的任期为5年。全国人大代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持下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
全国人大代表名额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数,按照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城乡人口数相同的原则,以及保证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代表的要求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