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等。
犯本罪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多次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聚众斗殴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行为人在聚众斗殴过程中帮他人开车的,可构成聚众斗殴罪的帮助犯。犯此罪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是有多次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等情形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行为人在聚众斗殴过程中帮他人开车的,可构成聚众斗殴罪的帮助犯。犯此罪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是有多次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等情形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单方具有聚众斗殴故意的行为不应认定为聚众斗殴罪。理由如下:首先,从聚众斗殴罪的客体来看聚众斗殴罪从原来的流氓罪中分离出来,侵犯的是社会管理秩序,主要是指具有社会公共秩序性质和特征的管理秩序,不仅仅是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侵犯。如果只是一方有斗殴故意,另一方没有,且针对特定的人,即使发生在公共场所,但主要侵犯的还是公民的人身权利,而非社会管理秩序,只能构成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行为;如果针对的是不特定的人,虽然也是侵犯社会管理秩序,但对方并无斗殴故意,应认定为随意殴打他人的寻衅滋事行为,而非聚众斗殴行为。其次, 从主、客观方面来看单方具有聚众斗殴故意的行为也不应认定为聚众斗殴罪。聚众斗殴的主观方面要求具有聚众并互相殴打的主观故意,客观方面也要求具有聚众行为且双方互相厮打的行为,司法实践中往往表现为不法集团或者团伙之间出于报复、争霸一方等动机,成帮结伙地打群架、互相殴斗的行为。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不止为受伤程度,还要根据聚众斗殴的规模影响等情节确定。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对于具有聚众斗殴行为的犯罪分子,可以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对于多次斗殴的,最高可以判处十年有期徒刑。2、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本罪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多次聚众斗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