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可知,拆迁房办理房本需要提交以下这些资料去不动产登记部门:1、 拆迁赔偿协议书;2、《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3、 相关证明材料;4、 被拆迁人身份证;5、 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拆迁房办理房产证应持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证、拆迁协议、身份证明、完税证明等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一般会由拆迁人统一办理,如果拆迁人不办理,可以起诉解决。
办理拆迁安置房不动产权证,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方可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拆迁安置房不动产权证的办理要符合两个条件:1、被拆除的房屋位于国有土地上,且有权属证明。2、安置房所在的整栋楼已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
拆迁房屋后可以将户口转移到新分配的房子中,或者根据当事人意愿决定是否转移到新分配的房产中,对于拆迁户口问题,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按照惯例,应该有当地同意拆迁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在搬迁之后统一组织拆迁居民办理户口转移事项。
如果没有按照协议交房,可以起诉要求赔偿。过期没有交房,不仅要支付过度费,还应该给与相应的赔偿。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为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
拆迁户的房本就是安置房的房产证,办理时要带上以下这些材料:安置房所有权证;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拆迁安置协议和已回迁安置证明;查档证明;被拆迁人身份证明;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等。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拆迁房房产证办理流程如下:1、初始登记:依据相关资料按每幢楼办理在拆迁人名下;2、转移登记:依据初始登记的房屋产权证和《拆迁安置协议》等相关资料登记到每个安置户名下,并颁发房屋产权证。
并不是所有的拆迁安置房都能办理房产证,只有拥有完整产权才可以办理房产证,如果不是全产权则办不了房产证。拆迁赔偿协议书(需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见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
房改房补偿一般有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等。房改房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房,是指享受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宅。房改房是国家对职工工资中没有包含住房消费资金的一种补偿,它的价格由政府根据实现住房简单再生产和建立具有社会保障性的住房供给体系的原则决定,是以标准价或成本价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