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协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类: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或主体资格)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拆迁人与非安置房屋所有权人或权利人订立的拆迁补偿协议无效等。
地役权收入可以通过地役权合同来确认。《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三条规定: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地役权合同一般包括:(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三)利用目的和方法等条款。
房屋被拆迁,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对老旧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房屋拆迁价值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而具体价格依据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房屋征收补偿的方案并不是全国统一的,是由征收地的征收部门依据当地征收的情况制订的。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置换方式不同;结合型补偿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拆迁安置房又拆迁可补偿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费、设备拆移补助费。根据法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等。
以房本登记或在拆迁协议约定为准。因拆迁安置房是根据政策规定,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置补偿,凡是通过正规拆迁程序,由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将来都能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并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只是相对要经过更长时间才取得房产证。
综合考虑建造的时间、当时的立法状况、当时执法机关是否存在不作为等因素综合制定无证房屋的征收补偿方案。房屋补偿费是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认识“拆迁许可证时代”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免费查看城边农村拆迁补偿拆迁补偿协议
免费查看深入解读“拆迁许可证时代”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免费查看拆迁协议签字就确定拆迁了吗
免费查看拆迁补偿申请
免费查看拆迁补偿报告
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