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评估是拆迁补偿价格评估。拆迁补偿价格评估指的是在拆迁公告下发后,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对拆迁区域内的房产进行价格评估确定的行为。拆迁补偿价格评估的法定依据一共有三种:市场评估价、商品房交易均价、重置价,它们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房屋拆迁补偿可以参照类似的房地产市场价值,可以预估预期收益进行计算房屋拆迁补偿价应对土地在进行实际区位确定的价值评估,可以根据实际评估时间点计算重置价值,可以参照类似的房地产市场价值,可以预估预期收益进行计算,可以预估土地开发后扣除相应税费的价值进行计算。我国法律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3)奖励性补偿费。
拆迁补偿标准要根据以下因素来确定:1、被征收的房屋价值;2、因征收房屋给被拆迁人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被拆迁人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各地的拆迁补偿标准不一致,各地人民政府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被征收者应当服从政府对于拆迁的安排。
厂房拆迁补偿,应当补偿以下项目: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拆迁温室、大棚及看护房除按其拆迁补偿指导价补偿外,还要对其实际损失进行补偿。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拆迁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对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或者使用者进行各种补偿。一般来说,有: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的所有者的损失,由房屋的结构和折旧构成,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房屋拆迁费:要按厂房的标准给予补偿,标准各地不一,不能按农房的标准,如果没有房产证,至少也要争取参照厂房或是靠近厂房标准。构附着着物补偿费:包括地坝、水池、植物、道路、堡坎等等,各类标准不一,清点时不遗漏时就行。
厂房拆迁安置补偿的标准应该包含: 1.房屋、建筑物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参考同等地段其他厂房价值。 2.设备重置补偿: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 3.停产停业损失费:。
房屋拆迁补偿的标准有: 1、被拆房屋的补偿费或者重置费,主要用来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一般是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房屋的折旧程度进行划档,按照平方米的单价进行计算; 2、搬迁周转补偿费,用来补偿被拆迁房屋的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者其自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