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书后取得的财产可以继承。从拆迁安置协议所涉权利的性质而言,拆迁安置协议中被拆迁人的利益系基于其对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或相关权利取得,一般体现为安置房屋或拆迁补偿款,因此该合同权益实际是一种财产性权利。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对拆迁安置协议书不服的可以起诉。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拆迁安置协议书生效后是不能单方面变更的,如果要变更的,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后才能变更。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拆迁安置协议书不可以当产权证明。虽然拆迁补偿的对象是房屋所有权人,也只有房屋所有权人才有权签订补偿协议。但是也不一定所有在补偿协议上签字的人就是房屋的所有权人,也有可能是没有获得授权,或者获得授权的家庭成员等。
拆迁安置协议不可以赠与。拆迁安置协议是拆迁办与被拆迁人就房屋拆迁补偿之间的协议,是不可以赠与给第三方的。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法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等。
拆迁安置协议可以代签,但是要有委托协议,否则的话是不可以代签的。不管以什么名义拆迁,拆迁补偿的对象都是土地或者房屋的所有权人,所以要想拿到补偿和征收方签订补偿协议,就必须证明自己是土地或者房屋的所有权人。
可以,但要经过双方同意。房屋拆迁协议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具有相对性,不能随意单方面更改。拆迁协议的法律特征: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可知,拆迁安置协议签了以后不可以单方面变更协议的内容,因为拆迁安置协议属于合同性质,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不能随意单方面更改。
拆迁安置房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但是拆迁安置协议书不可以进行转让。因为法律对可以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书的主体是有要求的,只有房屋产权人以及有资格拆迁的人才可以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书,所以拆迁安置协议书是不可以转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