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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土地能否协议出让

2024.04.24 拆迁安置 1238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拆迁安置土地不能协议出让。因为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法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但是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九条
报告编号:NO.202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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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出让金能否用于拆迁安置

    在一定情形下可以用于拆迁安置费。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出让金的用途是非常多的,其中一项是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用于地方政府国有土地收购储备,所以在一定情形下可以用于拆迁安置费的。

    2020.04.08 2147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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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安置房土地出让金如何算

    1、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全部地价40%计算。2、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3、通过以上方式计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有异议的,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的40%计算土地出让金。4、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占土地价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出让金时,必须将成本价格换算成市场土地价格,再按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土地出让金。

    尹利兵律师 2023.03.24 734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土地出让金如何算的

    1、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全部地价40%计算。2、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3、通过以上方式计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有异议的,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的40%计算土地出让金。4、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占土地价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出让金时,必须将成本价格换算成市场土地价格,再按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土地出让金。

    尹利兵律师 2023.04.25 377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土地出让金怎么算

    1、有实际成交价的,且不低于所在级别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按成交价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出让金,若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则依照全部地价40%计算。2、发生转让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时,按基准地价平均标准的40%计算。3、通过以上方式计算的土地出让金数额,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有异议的,由受让人委托有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进行评估,按评估价的40%计算土地出让金。4、划拨土地使用权成本价格占土地价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计算出让金时,必须将成本价格换算成市场土地价格,再按不低于40%的标准计算土地出让金。

    尹利兵律师 2023.02.21 1063人看过
  • 政府拆迁安置工业土地能否转让

    不能转让的。因为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法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京鹏律师团队律师 2021.11.05 915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过户要土地出让金吗

    政府统一实施的拆迁安置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被拆迁户土地使用权为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被拆迁户土地使用权为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

    沈辉律师 2018.12.17 1611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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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京鹏律师团队律师 2021.11.08 1047人看过

京鹏律师团队

北京市京鹏律师事务所

京鹏团队律师,专职律师擅长拆迁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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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房土地出让的能过户吗?拆迁安置房土地出让的能过户吗?在拆迁安置房的土地被出让之后,其所有者所拥有的产权性质会从原先的划拨形态转变为出让形态,这也意味着此类房产已经具备了全然的市场流通性。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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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看此房的产权证是什么性质,在北京来说,拆迁安置的房产就有需要交的,也有不能上市交易的!具体不看房屋怎么得来的,看房屋的产权性质来决定交易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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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划拨地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才可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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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1、被拆迁人办理拆迁安置房土地证无需缴纳土地出让金,但转让(交易)除外。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契税证,不能交易或变更土地使用权登记。 2、如果拆迁前这房子是公房,住户是租住的,该房就不能转让;如果是公房,业主已向单位购买,而且安置房的产权证上是业主本人名字,就可以转让,但也需要额外交纳土地出让金。 国有土地出让金缴纳的标准: 1、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三种:协议、招标、拍卖。在这三种方式中,招标和拍卖具有公开性、竞争性,一般不存在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现象;协议出让由于没有引入竞争机制,土地由谁使用,特别是土地出让金的确定,具有主观因素。非法低价(包括无偿)出让主要发生在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的行为上,因此规范协议出让最低价标准至关重要。 2、个人住房土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下同)以后取得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 3、已购公有住房(含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按规定允许转让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10%收取。已购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以市场价购买的部分在进入市场时,不再补缴土地出让金。 4、由政府统一实施的拆迁安置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被拆迁户原土地使用权为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被拆迁户原土地使用权为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申办转让手续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被拆迁户原土地如属于以出让方式取得的,或拆迁安置房按市场价购买的部分不再收取土地出让金。 5、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补办出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标定地价的50%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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