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产权的拆迁安置房不能买卖。拆迁安置房属于不动产,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以,未取得产权的拆迁安置房不能买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已经取得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能继承分割,因为拆迁安置房也属于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拆迁安置房能取得房产证,但并不是所有的拆迁安置房都能办理房产证的,只有拥有完整产权才可以办理房产证,如果不是全产权,则办不了产权证。拆迁安置房没有房产证一般是出于以下两种原因:不是完整的房屋产权,本身就没有资格办理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无遗嘱的,也无遗赠扶养协议的,父母、子女、配偶均为第一继承人,按人均分。没有第一继承人的,由第二继承人,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继承拆迁安置房。
拆迁安置房权能否转让或继承要看是否取得了产权证,如果取得了产权证,则可以转让或继承,如果没有取得产权证,则不可以转让。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产权以不动产部门登记备案为准,没有登记备案的,除法律特殊规定的情形外,不具有产权效力,不能买卖。
拆迁安置房能转让。前提是要有房产证。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未取得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不可以买卖交易,因为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产权以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为准,没有登记备案的,除法律特殊规定的情形外,不具有产权效力,所以不可以交易。
已经领取房屋权属证书的拆迁安置房能买卖。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拆迁安置房到底能不能买卖主要看它能不能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可知,拆迁安置房能否出售是要看具体情况的,如果取得的安置房有房产证且没有特定的期限,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是如果没有取得相关证件,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禁止该房屋进行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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