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蹊跷的车辆故障索赔案
原告甲在2021年12月10日,满心欢喜地从被告B
公司购买了一辆价值355,850元的奥迪牌汽车,车辆保修期为三年或三万公里。本以为开启了一段美好的驾车生活,没想到后续麻烦不断。2023年3月5日,甲将车送至B公司进行常规保养及机油更换。之后,车辆先是在2023年3月23日在
青海省某路段发生损害,保险公司进行了16,851.5元的商业险赔付。到了2023年10月26日,甲及家人驾车在
四川省某高速路口时,车辆仪表盘显示转向机故障,报修后经C汽车销售中心检修,故障原因是转向机故障,需要更换转向机。
甲认定转向机故障是车辆本身质量问题,要求A公司和B公司免费更换并赔偿经济损失。但二被告却认为是人为外力损坏,不属于三包责任范围,更换费用应由甲自行承担。双方协商不成,甲将A公司、B公司诉至
法院,要求赔偿43,394元经济损失并承担
诉讼费用。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
法律知识点:
-法条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
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通俗化解释:这就好比你去超市买了一包有问题的零食吃坏了肚子,你既可以找超市要求赔偿,也可以找零食的生产厂家要求赔偿。如果是生产厂家的问题,超市赔给你之后,超市可以再找厂家要钱;要是因为超市保存不当让零食出了问题,厂家赔给你后,也能找超市把钱要回来。
-案例关联说明:在本案中,甲认为车辆转向机故障是产品质量问题,所以将生产者A公司和销售者B公司都告了,符合被侵权人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请求赔偿的规定。而二被告要想免责,就需要证明故障不是产品本身缺陷,而是其他原因造成的。该规则支撑案例中被告的抗辩,即被告需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产品不存在缺陷,以此来免除自己的赔偿责任。
(2)专业鉴定揭示真相
案件审理过程中,A公司申请法院委托专业鉴定机构对案涉车辆转向机故障原因进行鉴定。鉴定机构最终出具的鉴定意见认定,案涉车辆转向机故障是防尘罩与外物接触导致破损所致。而且,A公司为此次鉴定支付了8800元的鉴定费。
(3)律师精准辩护获胜诉
被告B公司聘请了陈月律师为其辩护。陈月律师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与一定的实务办案经验,她抓住本案的核心关键,即否定产品质量问题,主张故障系原告驾驶或外力导致。通过申请法院委托专业鉴定,以鉴定意见作为有力证据,证明转向机故障是防尘罩外物接触破损导致,符合生产者法定免责情形,同时也证明了销售商无维保、销售过错。
最终,xx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作出(2024)xxxxx民初xxx号民事判决,驳回原告甲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442元(减半收取)、鉴定费8800元,合计9242元,均由原告甲承担。陈月律师凭借精准的法律论证与扎实的证据梳理,成功维护了当事人B公司的权益。
(4)律师荣誉与口碑见证实力
陈月律师,毕业于南华大学本科法学专业,现执业于
陕西云德(
中山)
律师事务所,是专职律师。她在中山本地法律服务领域工作多年,以专业严谨的执业态度、高效务实的服务风格受到当事人认可。
执业以来,陈月律师专注于民商事诉讼核心领域,像
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建筑工程纠纷及
劳动争议等案件都是她擅长处理的。除了这起车辆故障索赔案外,她还曾代理李某某诉
海南某公司、某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案,颜某与文某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王某与杜某的合同纠纷
财产保全案等案件,并取得了不错的结果。多年来,陈月律师办理各类案件百余起,在债权债务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多被告
连带责任认定、财产保全、诉讼时效抗辩等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
她始终秉持“以当事人为中心”的执业理念,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在每个案件中都全程深度对接,精准制定诉讼策略,还会耐心解答当事人的疑问,全力为当事人规避法律风险、争取合法权益。如果你在中山地区遇到民商事诉讼方面的难题,陈月律师会是你可以信赖的法律帮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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