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是交易方式,即仍需去机动车交易市场办理相关手续。在交易市场拿到交易发票后,接受方须开车前往,持本人身份证、交易发票、车辆行驶本、登记证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旧机动车市场在车辆过户时实行经营公司代理制,过户窗口不直接对消费者办理。将车开到市场,有旧机动车经营公司为其代理完成过户程序:评估、验车、打票。买卖双方需签订由工商部门监制的《旧机动车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各持一份,工商部门保留一份。
1、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及本人到场、买卖方为单位的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及委托书加盖公章;2、《机动车行驶证》;3、《机动车登记证书》;4、【公车】需拍卖成交确认书;5、【公车】财政部门关于公务用车拍卖处置的批复;6、机动车交强险保单。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且原机动车所有人和现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在同一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过户登记,并交验车辆。
车辆报废流程如下: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申请表、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收费,收车牌。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车主持《通知书》选择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车主持材料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
资料准备。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购置附加税证,买卖双方身份证、外地需要暂住证,如果是单位车辆,需要单位组织代码。凭以上资料到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二手车交易发票。凭第一项和第二项到车管所开具过户手续。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车辆过户需要的手续包括:1.卖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买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户需要出示组织机构代码证);3.车辆原始购置发票或上次过户发票原件及复印件;4.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夫妻之间发生机动车所有人变更,需夫妻双方带着各自的身份证(持外地身份证的还需带办理一年有效期的暂住证)、结婚证(或户口簿)、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开车到即将成为车主的一方身份证(暂住证)所辖的车管分所办理变更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