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不可以成立股份制,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分公司不可以实行股份制。因为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而股份有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所以分公司不可以实行股份制,只能以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成立。
不可以实行。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分公司是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所以成立分公司时,是不能成立股份制分公司。因为,股份制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
可以改。但是需要满足设立股份制公司的条件,同时改制成股份公司需要经过一定的严格程序和步骤。根据法律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等。
股份制公司成立的条件: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最低限额。股份发行及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经营条件。
股份制公司成立条件如下:(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等。
分公司不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因其属于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是没有实行股份制的条件的。我国《公司法》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相信大家对有限公司还比较了解,但是对股份制公司的了解甚少,甚至完全不清楚,那么如果要投资进入股份制公司,最关心的问题当然是怎么分红,下面便来看看股份制公司是怎么分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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