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登记证补办不需要本人。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共同所有人变更、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灭失注销的除外;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或者由继承人申请。代理人申请机动车登记和业务时,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人的委托书。
可以补办。法律规定,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属于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补发、换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启用机动车登记证书前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未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但属于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变更、转移或者抵押登记的,应当在申请前向车辆管理所申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
办理机动车补、换领登记证书手续:办事条件: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需提供的材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的相关规定,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书,并在委托书上加盖单位公章。
机动车登记证书是车辆所有权的法律证明,由车辆所有人保管,不随车携带。此后办理转籍、过户等任何车辆登记时都要求出具车辆登记证,并在上面记录车辆的相关情况。其相当于车子的身份证。
机动车登记证书丢失的,单位的代理人应将车开到任意车管分所申请补领。在对车辆进行查验完毕后,提交下列资料:(1)机动车所有人或机构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2)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当场办理)。
到当地质监部门申请办理,所需材料:填写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补领申请表(盖章);最新的电梯安全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复印件需盖公章。
需要准备以下资料:我国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需要重新填写《常住人口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并按规定交纳证件工本费。申报换领新证的,户口登记机关发给新证的同时收回旧证。
需要,补办暂住证必须自己带上身份证和相关材料到当地派出所申请补办。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居住一个月以上年满16周岁的下列人员,应主动到暂住地辖区公安派出所或指定地点申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