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公安机关应当于受理当日,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并告知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办理流程:1、将报废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2、机动车回收企业办理报废受理手续;3、前往车管所领取证明凭证;4、注销机动车相关证件。
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公安机关应当于受理当日,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并告知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具体办法是,在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09:00-17:00;办理资料:一、个人车主需要:1.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2.车辆登记证书;3.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单位车主需要:1.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1、将报废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2、机动车回收企业办理报废受理手续;3、前往车管所领取证明凭证;4、注销机动车相关证件。线下查询: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
办理资料:一、个人车主需要:1.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2.车辆登记证书;3.车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单位车主需要:1.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已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并在车管所监督下解体,解体后七日内申请注销登记,车管所受理并出具注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