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一、
税收优惠 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2、残疾人员的所得,由
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
个人所得税。
3、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4、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用地,凡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的,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二、减免规费
1、凡残疾人本人从事手工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规模较小的,登记费、个协会费、管理费减半收取。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90%收取,个协会费适当收取。
2、经核实,确属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各所报请局里同意后,可免收登记费、会费和管理费。
3、独资企业、合资企业中的残疾人就业人员达30%以上的,按福利企业对待,管理费按核定标准的70%收取。
4、残疾人领办独资企业、合资企业的,登记费减半收取。
5、凡残疾人本人从事图书、电子游戏、歌舞厅(卡拉ok)、台球、录相、影碟出租等经营,规模较小的,管理费免收。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残疾就业人员达30%以上(含30%)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50%收取。
三、残疾人申请法律帮助或
法律援助 四、残疾人劳动者权益
五、解决“三无”残疾人的生活问题
六、残疾人免费参观
七、残疾人出行
八、残疾人就业
九、辅助器具优惠政策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 第四十六条 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各项社会保障的权利。
- 政府和社会采取措施,完善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的生活。
- 第四十七条 残疾人及其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 残疾人所在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残疾人家庭,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 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报告编号:NO.202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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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当地是否有扶持残疾人贷款创业的优惠政策,如果有的话可以到当地的残联咨询办理相关的手续。要具有残疾人证,同时将自己的创业计划通过了工商和税务部门登记注册。
袁超律师
2019.05.11
3680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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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生活确有困难的残疾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各级人民政府对贫困残疾人的基本医疗、康复服务、必要的辅助器具的配置和更换,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助。
李键键律师
2018.12.28
12704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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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搭乘公共汽车、电车、地铁、轮船、渡船、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当对残疾人给予方便和照顾;对残疾人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应当准予免费携带;盲人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凡是盲人读物邮件,都应当免费寄递。
袁超律师
2019.01.07
3230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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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残疾人税收的优惠政策如下:一、残疾人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注意:是减征不是免征,要申请当地地方税务局审批)。二、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何子豪律师
2019.02.28
13504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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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官证在退役的时候有一定的补偿。义务兵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义务兵退出现役,可以免试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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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优惠政策具体如下:一、税收优惠(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2)残疾人员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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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持残疾证可享受的优惠政策:免费参观;可以免费进入博物馆、旅游景点、景区等公共场所,大型商业活动、体育比赛除外。场所内政府定价、管理的缆车、游园车等费用减半!出行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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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张福昊律师
2019.03.04
14804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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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办公司有下列优惠政策:1、税收减免政策;2、登记注册费用减半收取的政策;3、以及给予创业扶持、租赁费用的补贴等补助政策。具体要根据各地的政策来进行优惠。
陈林律师
2019.05.07
34473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