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律网小编一、概念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刑法第334条第2款),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
人如果要生存的话,是需要有一幅健康的身体的,并且是需要有血液来支持自己的行动的。献血光荣,为了帮助他人,自己可以到指定的血站进行献血。但是有的人可能会非法采集,那么,什么是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希望能为您解惑。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处罚标准是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关于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处罚标准的细分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处罚标准是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关于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处罚标准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对于采集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是属于严重的侵犯了国家的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特别是对于未经过检测的医疗设备在采集血液时,可以造成严重的人体健康问题,并可能导致严重的疾病传染情况。关于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肇事罪的构成要件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