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生活里,法律纠纷时不时就会冒出来,而大众常常会掉进一些具有共性的“坑”。就拿
买卖合同纠纷来说,卖方去索要货款时,买方经常以“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当作拒付的借口,这一下子就让案件陷入了僵局;再看
职务侵占案件,要是嫌疑人把侵占的款项都挥霍光了,没钱退赃,往往就会被认为难以争取从轻处罚,陷入刑罚加重的困境。
王君君律师毕业于
临沂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是
山东修安
律师事务所的业务主任。她扎根法律服务行业长达二十年,始终秉持着专业、严谨、负责的态度,“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一心一意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她代理过几起具有典型社会意义的案件,还受到过电视台的
专题报道。下面就通过王律师参与处理的两个案例,拆解同类纠纷通用的法律逻辑。
质量抗辩下的货款追回
颜某被拖欠货款长达一年,多次上门讨要,对方始终以“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拒绝支付。到最后一次催款时,双方矛盾激化、发生了冲突,私下沟通的通道完全被堵死了。这起案件历经一审、二审,面临着两大难题:其一,“质量抗辩”是常见的拒付借口,如果不能有效击破,案件很容易僵持不下;其二,双方情绪对立严重,如果只是简单等待二审判决,后续可能会面临执行难的麻烦。
王君君律师介入之后,首先对双方交易的整个流程进行了梳理,从送货凭证、沟通记录等方面构建起完整的证据链,精准地驳斥了对方毫无事实依据的质量抗辩,从法律层面压缩了对方的拒付空间。在二审阶段,律师敏锐地察觉到被告希望尽早息诉止争的心理,主动发起多轮调解。律师既向对方说明败诉及
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又尽力为颜某争取利益最大化。最终,双方在二审阶段成功达成和解协议,被告支付了全部拖欠的货款。
无力退赃的职务侵占辩护
周某在担任
公司采购人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截留并侵占公司货款十几万元,而且这些款项都被他用于个人消费了,陷入了“无钱退赃、无法退赔”的绝境。在
职务侵占罪中,退赃退赔并且取得被害单位的谅解是争取从轻处罚的关键情节,如何在这种情况下避免周某面临更重的刑罚,成了辩护的最大挑战。
王君君律师通过多次深入会见周某以及查阅卷宗,制定了具有针对性的辩护策略。她紧紧围绕
刑法中“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向法庭详细分析周某资金的去向和事后的表现,强调他虽然把钱款挥霍了,但没有采取复杂手段永久掩盖资金去向,并且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将案件的焦点从“侵占数额”引导到对“主观恶性”的评判上,降低了对他主观恶性的评价。同时,律师把辩护重点转移到法定和酌定从宽情节上,向法庭充分阐述周某认罪认罚的态度、一贯表现以及家庭困境,引导法官运用“修复性司法”理念。最终,
法院全面采纳了律师的辩护意见,在周某未退赃退赔的情况下,依法对他从轻处罚,判处
有期徒刑十个月。
标准化维权步骤及证据留存常识
-买卖合同纠纷维权:当出现货款拖欠问题时,首先试着和对方友好沟通,明确提出自己的权益主张,同时保留好沟通记录,像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要收集双方交易的各种凭证,比如送货单、发票、合同等,这些都是重要的证据。此外,注意收集能证明货物不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据,比如质量检测报告、相关部门的检验证明等。要是沟通协商没有结果,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向专业
律师咨询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职务侵占案件维权:一旦发现职务侵占行为,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并且提供相关线索和证据。协助公安机关进行调查,提供准确的信息和证据,涵盖嫌疑人的作案时间、地点、方式等。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或者为嫌疑人争取从轻处罚,可以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律师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辩护或维权策略。
在各种各样的法律纠纷中,了解通用的法律逻辑和维权步骤,重视证据的留存,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