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清偿应当依据施工合同约定履行,不论如何约定,承包人取得其应得款项方为结束。除使用现金清偿之外,还可以通过债转股、实物分割、产权分割、租赁等方式清偿工程款。
工程款清偿依据建设施工合同约定履行,不论如何约定,以承包人取得其应得工程款为结束。 现金支付是最为常见的方式。除此之外,通过债转股、实物分割、产权分割、租赁等方式清偿工程款也不少见。
按月结算。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完成工程后一次性付清款项。分段结算,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1、按月结算,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2、竣工后一次结算,完成工程后一次性付清款项。3、分段结算,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按月结算,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竣工后一次结算,完成工程后一次性付清款项;分段结算,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目标结算方式,按完成工程目标进行结算;结算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
1、最好双方先协商解决,或者找第三方(如律师)调解处理。2、如果协商无果,在有约定仲裁条款的情况下,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根据仲裁结果要求拖欠方支付工程款。3、如果没有约定仲裁条款,则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承包人与发包人对垫资和垫资利息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按照约定返还垫资及其利息的,法院应当支持该请求。当事人双方没有约定,垫资部分按照工程欠款处理;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的,承包人不得请求支付利息。
按月结算,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完成工程后一次性付清款项。分段结算,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1.和解,是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协商、妥协与让步并达成协议,自行(无第三方参与劝说)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2.调解,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应纠纷当事人的请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