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新疆乌鲁木齐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律师,他怀揣着对法律的敬畏与对正义的执着追求,在法治的道路上不断前行,他就是新疆美愿
律师事务所的执行主任、合伙人程杰超律师。
程杰超毕业于新疆师范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扎实的法律专业理论基础。他持有中级物流师、高级网络管理员等专业能力证书,展现出多元化的知识储备。自踏入律师行业以来,他便确立了自己的执业思想理念,坚信优秀的律师不仅是问题的解决者,更是客户商业目标的推动者,不止于解决纠纷,更致力于预防风险、创造价值。他始终以委托人的合法利益为优先,依法独立执业,将复杂的法律条文转化为企业的竞争优势与安全屏障。
程杰超担任企业常年法律顾问,为企业提供从合同审查、
股权设计、内部治理到投资融资的“一站式”陪伴服务。他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职业信仰,坚守在法律一线,为推动社会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程杰超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他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办案理念,在每一个诉讼案件中,都努力做到在案件的每一个环节都保持和当事人良好有效的沟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追偿权纠纷案:精准出击,全面维权
2024年11月,某劳务
公司与某工程公司签订《清包工承包合同》,约定劳务公司为工程公司项目提供钻孔施工劳务,同时明确劳务公司为劳务人员购买
工伤保险和雇主责任保险,工伤保险费用由劳务公司承担,雇主责任保险费用由工程公司承担。然而,工程公司未按约支付雇主责任保险保费。2024年11月14日,劳务人员王某在项目现场作业时受伤,后被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为伤残十级。劳务公司垫付近十万元
工伤赔偿款后,工程公司拒绝承担付款责任。
程杰超律师接受委托后,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研判。本案存在三个核心难点:一是劳务公司作为法定投保主体自身是否存在过错;二是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与调解金额的差距可能引发的抗辩;三是能否将一人公司
股东纳入追偿范围。
程杰超律师逐一核对关键证据,精准梳理出三条法律路径。在诉讼策略上,他同时向工程公司主张垫付款项、逾期利息、
律师费、保全保险费等全部损失,并将一人股东李某列为共同被告。庭审中,他巧妙回应工程公司的抗辩,最终法庭采纳了他按比例承担的核心主张。
2026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
法院作出判决,工程公司支付劳务公司近6万元及利息,并承担相关费用,股东李某承担
连带责任。本案成功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体现了程杰超律师敏锐的办案思路和扎实的法律功底。
企业法律顾问服务:化险为夷,保驾护航
在担任新疆佳航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及新疆光禾汇金商务信息服务
有限责任公司法律顾问期间,程杰超代理公司处理多起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案件,包括工资支付、工伤赔偿、劳动合同解除等纠纷。他通过调解、仲裁及诉讼程序,成功化解纠纷,降低公司赔偿成本。同时,他审核公司员工手册、考勤制度、奖惩规定等,修订劳动合同模板,减少合同漏洞,确保公司管理合法合规。
在担任新疆同城逸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期间,他起草并修订公司核心文本,明确各方权责。在诉讼前介入,通过发函、谈判促成和解,快速回款。对于被拖欠的佣金,他通过诉讼成功追回,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
在律师协会和行业建设方面,程杰超发挥着积极的引领作用。他通过合同审查、合规体系建设、法律培训等方式,帮助客户规避风险,通过谈判、仲裁、诉讼等方式,在纠纷发生后为客户争取最大权益,推动了行业的规范化建设。
2026年,程杰超荣获新疆美愿律师事务所优秀年轻律师的称号。这一荣誉是对他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的高度认可。
展望未来,程杰超深知自己肩负着重大的法治工作使命。他将继续坚守初心,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专业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努力做人民满意的律师,为推动法治社会建设贡献更多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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