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造成的误工费计算: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3)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交通事故造成的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计算。误工时间为医疗机构出具的接受治疗时间,致残的,计算到定残前一日。收入状况根据有无固定收入来计算,有固定收入的计算实际减少的,无固定收入的,计算近三年的平均收入。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一般来说,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态确定。而误工时间,则由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交通事故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等。
车祸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1、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2、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一、误工费的时间的具体计算: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1、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2、受害人没有致残的,其误工时间以其住院治疗时间或医生建议休息的时间为依据计算;3、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交通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4、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5、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