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不能。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扭送的,并不是属于投案自首的表现,是不能认定为投案自首的,投案自首是指未被采取强制措施前,主动到公安机关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具体确应当根据犯罪轻重,并考虑自首的具体情节。
能否认定自首分情况:经传唤到达指定地点后,在侦查人员未开始讯问前或讯问过程中,主动表示愿意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追诉并如实交待犯罪事实的,应认定。因此种情况虽与未经传唤的自首有所区别,但毕竟是被传唤人主动决定自首,传唤只是诱发其作出该决定的外因。
视情况而定。一是经传唤到达指定地点后,在侦查人员未开始讯问前,主动表示愿意接受国家的审查和追诉并如实交待犯罪事实的,应认定自首。二是被传唤人经传唤后怀着侥幸心理,自信侦查机关未掌握其犯罪证据,只是在经讯问后迫于无奈才交待的,不应认定为自首。
投案后最中止犯罪仍然可以认定为自首,只要犯罪行为人自动投案,向办案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就可以认定为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庭审如实供述不可以认定自首。因为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供述是有时间的限制的,对于有的嫌疑人投案后一直没有如实供述,有的是在侦查机关掌握犯罪证据后才供述,有的在一审庭审时才供述,还有的甚至在二审或发回重审时才供述的,都不能认定为如实供述。
串供之后自动投案,并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认定为自首。关于自首的定义,“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据此,认定自首必须同时具备两项基本要件:一是必须自动投案;二是必须如实地供述自己的罪行。
判处管制和拘役的,有可能认定为特别累犯。认定累犯对于一般累犯来说,前后罪必须是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对于特别累犯来说则没有刑度的要求,只要前后罪都是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等即可构成累犯,所以判处管制和拘役的,还是可能认定为累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