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荣誉众多,口碑良好的律师
张文远律师来自江苏欣正律师事务所,有着丰富的履历。他是律所主任律师、湛江国际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常州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委员会委员,还担任常州市安徽商会商事纠纷调解员、常州钟楼区永红街道社区法律顾问、民建常州市钟楼区八支部副主任委员等职务。长期担任常州市浙江商会、温州商会、安徽商会的法律顾问,多次获得商会的表彰,被民主建国会钟楼八支部推荐为钟楼区多个社区法律顾问。他获得了不少荣誉,如常州市安徽商会法律先进工作者、2017年常州优秀会员、2015年钟楼区“行政执法特约监督员”等。这些荣誉体现了他多年来在法律领域的付出,也反映出他在业界有不错的口碑。
(2)经验丰富,擅长多类型案件处理
张文远律师从业18年来,代理了600余件案件,专注于公司法和建设工程领域。他擅长代理群诉案件,执业之初就成功处理了两起原告近百人的群诉案件。他还成功代理了挂靠出租车司机工伤案件,以及标的高达4.3亿元的诉讼案件。此外,他在处理建设工程施工纠纷案件、非诉投融资、股权收购、公司章程设计、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以及股权转让纠纷、公司解散纠纷、请求公司变更登记纠纷等方面也有丰富的经验。
(3)典型案例,展示专业实力
让我们来看一个由张文远律师代理的典型案例——合伙份额转让款支付纠纷案。2023年4月9日,甲方与乙方及案外人签订《合伙协议书》,三方合伙经营卤味店,甲方以货币出资占股27.5%,乙方以品牌无形资产出资占股45%,合伙期限2年。甲方实际投入资金后却未获得分红,2023年7月31日,三方协商一致甲方退出合伙,甲方将合伙份额转让给乙方,乙方就此向甲方出具225000元借条,承诺2024年6月30日前付清。然而,付款期限届满后乙方未支付款项,甲方遂诉至法院。
乙方辩称,案涉款项性质存在争议,甲方未完成对应股权转让义务,其无权要求支付款项,请求驳回甲方诉请。
2024年11月5日,法院立案受理此案,案件先适用简易程序,后转为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甲方提交合伙协议书、借条等证据,证明份额转让及欠款事实;乙方提交股份转让说明,主张甲方未完成股权转让故无需付款。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
-法条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通俗化解释:这就好比两个人约好一起去做一件事,约定好了各自要做的部分,那么每个人都得把自己那份事情做好。而且在这个过程中,两个人还得互相帮忙、保守秘密。比如说你和朋友约定一起开店,你负责出钱进货,他负责看店卖东西,那你们都得把自己的活干好,不能偷懒。
-案例关联说明:在本案中,甲方和乙方就合伙份额转让达成了协议,乙方出具借条确认欠款金额与付款期限,这就形成了一个约定。根据这条法律规定,乙方就应当按照借条的约定全面履行付款义务。该规则支撑案例中甲方的主张,即乙方逾期未付构成违约,应支付转让款并承担逾期利息损失。
2025年3月24日,法院经审理查明,乙方出具借条确认欠款金额与付款期限,无证据证明付款以股权转让为前提,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乙方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甲方225000元,并以该金额为基数,自2024年7月1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4676元,由乙方负担。若乙方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4)值得信赖的法律之选
张文远律师凭借专业知识、丰富经验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应有的权益。他的成功案例体现了他在法律领域的能力,也为遇到类似法律问题的当事人提供了支持和保障。如果你在常州遇到公司法、建设工程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张文远律师会是不错的选择。
关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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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远律师
江苏欣正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执业地:常州
律师简介
张文远律师,联系电话13912337916,江苏欣正律师事务所主任。
个人简介:张文远律师从业18年来,专注于公司法和建设工程领域,代理大量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公司纠纷案件并处理多起代理多起非诉投融资、股权收购、公司章程设计、股权激励方案设计等并成功代理多起股权转让纠纷、公司解散纠纷、请求公司变更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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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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