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申请的撤回,是指复议申请人在提出复议申请后、决定撤回以前申请,不再请求复议机关作出裁决的意思表示。《行政复议法》第25条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据此规定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在到行政部门办事情的时候,是需要得到公平待遇的,如果是因为行政部门自己的疏忽造成了自己损失的话,就可以申请行政复议。那么,撤回复议申请后能否再次申请?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对行政决定不服的,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要提交申请书,一般由上级的行政机关作出决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相信大家平时在观看新闻的时候有时会看到关于行政复议案件的报道。实际上,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并不罕见,那么撤回行政复议后起以在复议吗?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大家进行相应的解答,以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以下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一位网友问:在申请行政复议的时候,由于一些原因和自身的难处中途撤回了,那么还能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复议吗?针对这个问题,华律网小编收集了相关信息来帮助这位朋友,我们一起看一下这个问题的相关解释。